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量:0
按照参保文件要求,即将启动2020-2021学年度大学生门急诊医药费用的手工报销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销地点及时间
(一)报销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保办(住院楼B栋二楼)
(二)报销时间:
1、集中报销时间: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0日,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2、固定报销时间:2021年1月20日后每周三(工作日)下午13:30-17:00,如周三为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则不开展学生医保报销工作。
二、报销对象
参加2019-2020学年度和2020-2021学年度的大学生医保的重庆医科大学在校学生,2019年9月1日至今发生门急诊医药费用未系统报销或报销金额未达500元者。
2019-2020学年度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20-2021学年度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报销政策
1、不予报销范围
(1)重庆市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未经转诊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除外),以及就医资料或相关手续不完善的医疗费用;
(3)因工伤、责任性交通事故、计划外生育、不育不孕的治疗、戒毒、性病、打架斗殴、自杀、犯罪行为、医疗事故及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如;酒精中毒、流产等);
(4)各种美容、矫形手术,义齿、假肢、增高、减肥等保健、康复性器具及其治疗等费用(如:洁牙、拔智齿、补牙、痤疮、祛痣等);
(5)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6)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的其它情形。
2、报销范围、比例及限额
(1)报销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甲乙类)可报销。
(2)报销比例:一档报销75%、二档报销80%。
(3)报销限额:500元/人/年。
四、报销资料
1、校医院就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校医院就诊的门急诊医药费用发票(收据红色联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请自行打印。
2、校医院外就诊报销仅限急诊(主城九区外实习的同学除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急诊医药费用发票、有医保类型的费用清单、急诊病历资料。
3.主城九区外实习同学在实习地医院门急诊就诊,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门急诊医药费用发票、有医保类型的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实习证明。
五、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1、就诊时未打印发票
(1)可带就诊时的卡片(健康卡、医保卡)和就诊相关单据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门诊收费窗口打印发票。
(2)就诊卡片丢失,可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门诊收费窗口打印发票,但是就诊时未正确录入身份证号码的学生无法打印。
2.就诊时已打印发票,但发票丢失
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保办打印费用清单,写明发票遗失承诺书,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注意:清单上的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六、注意事项
1.学生报销达限额后,其余门急诊费用不予重复报销。
2.校医院是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校本部医大医务室。
3.主城九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
5.若有疑问,可及时咨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6571562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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