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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浏览量:0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制作工作由各院系组织研究生自行完成。根据国家要求,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除了在内容上体现其研究水平,必须在格式上要规范统一。特作出如下要求:

一、论文重复率检测

(一)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

检测时间:上半年4月1日至论文最终定稿。

重复率要求:重复率首次低于20%者,即为通过,可制作论文;首次在20%-30%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再次提交申请查重,若低于20%,可制作论文,若仍高于20%,则答辩取消,至少延迟半年毕业;首次超过30%者,答辩取消,至少延迟半年毕业。

(二)重复率检测工作开展

(特别提醒:学校目前正与中国知网协商论文重复率子账号的分配事宜,若能申请到足量的检测子账号,则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该项工作。若协商结果有变动,则做另行通知。)

1、初次检测由院系负责

研究生院将提供给各院系相关检测账号。

负责自行检测的各院系均给本单位研究生须提供指定邮箱,研究生将排版规范的学位论文(PDF版)发送至该邮箱,院系对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研究生本人。院系只能对同一篇论文进行一次检测,若一次检测未达到学校要求,则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做好记录。提交各院系指定邮箱进行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手机号码”。

2、再次检测由研究生院负责

再次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院将提供指定邮箱,提交研究生院指定邮箱进行重复率检测的学位论文命名为“院系+学号+姓名+手机号码”。

3、答辩后修改定稿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院负责

答辩后如须修改的学位论文,必须提交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进行检测,答辩后修改的学位论文提交重复率检测的命名为“院系+学号+姓名+手机号码+修改定稿”。

二、论文格式排版及提交

通过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后,研究生须按照学校提供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排版规范》(附件1)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要求》(附件2)进行排版和制作。研究生于4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排版完成并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提交(PDF格式),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论文规范,若未按照学校要求整理,必须重新提交,否则不予受理其答辩事宜。

三、学位论文制作数量

博士生学位论文至少制作8本(5本用以答辩委员评阅、1本存放个人业务档案、1本留存学校图书馆、1本上交国家图书馆),硕士生学位论文至少制作5本(3本用以答辩委员评阅、1本存在个人业务档案、1本留存学校图书馆)。参加外送盲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需要制作纸质版,于5月1日前按照规定将盲评版本的学位论文发送至指定邮箱,其相关要求参看《关于学位论文盲评送审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附件4)。建议不参加盲评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也以电子版本格式与评阅意见书一并,发送至评阅专家。鼓励院系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制作。论文制作完成后,研究生须将留存校图书馆和上报国家图书馆的学位论文交至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论文制作费用报账

(一)校本部全日制研究生

学校已将其研究生培养费划拨至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管理,研究生论文制作费报账具体方式,请各院系出台相应措施。

(二)临床学院(含护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具体报销办法由临床院系参照学校方案根据院系实际情况执行。

(三)全体在职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

论文制作费原则上由其导师经费中划拨,具体报账事宜可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重医大〔2012〕123号),有关院系也可另行划拨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论文修改的要求

研究生在答辩结束后,若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应撰写“论文修改申请书”,由本人、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同意,将其扫描件上传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原则上每篇论文只有一次修改机会,且修改后的论文必须提交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制作最终版论文,最后提交院系将旧版本替换。如果未通过研究生院复制率检测,私自修改论文并制作,研究生院不予接收其学位论文。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附件:

1.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排版规范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要求.doc

3.学位论文独创性申明及使用授权书

附件4:关于学位论文盲评送审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

附件4-1:学科和类别(领域)码.docx

附件4-2:学位论文自评表.doc

附件4-3:数据表.xls

附件4-4:数据表代码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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